平常閒的發荒的時候
總會想到處逛逛
而在學校
在我想打發時間的時候
書店通常是我最好的選擇


問我如果喜歡看書
為什麼不去圖書館
是因為書店有新出版的書
因為他們願意把書
陳列成看的到封面的形式
封面是吸引我眼光的第一要件
書名跟內容次之
當然感興趣也很重要



而圖書館
像是菜市場
你進去了圖書館
如果沒有鎖定目標
其實一點意義也沒有
因為映入眼簾的書太多
就連選擇的權力都顯的渺小


我形容一個好的情人
應該像一本好書
看到他的瞬間
會想了解他的內容
然後有想買回家的衝動
即便你已經在書店把他看完
你還是覺得這本書值得


可惜大部分的人
會選擇在書店看完
然後帶著一身輕鬆走出書店
當然我也是
(我一直覺得櫃檯小姐
在惡狠很的盯著我:p)


就跟人生戀愛的道理一樣
有的書吸引了你的目光
而你仔細翻閱
有的結局精采 有的悲哀
卻還是沒有想買的衝動



我的想法是
書局有如此多的好書
當然不可能每本都買
只好一一翻閱
今天也許錯過了一本書
明天來就已經下架
運氣好也許還能在書櫃上找到
運氣不好那就只好認命


我想我還在書店走馬看花
想著也許我正翻閱著一本好書
卻因為沒能細看而放下
很想翻開結局那一頁
但是不想失去過程的樂趣
(其實更怕自己看不懂)
離開了卻也放下了書
想著下次再來
可惜下次再來找這本書的時候
店員也可能會跟你說"下次再來"


希望下次我準備離開的時候
手裡能帶著一本屬於我生命的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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